《说文解字注》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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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实例:之言的实例
1卷上-示
礿
夏祭也。
周禮。以禴夏享先王。公羊傳曰。夏曰礿。注。始熟可汋。故曰礿。釋天曰。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嘗。冬祭曰蒸。孫炎曰。
祠之言食
。礿、新菜可汋。嘗、嘗新穀。蒸、進品物也。汋與礿疊韵。汋即說文𩱲字。王制。春曰礿。夏曰禘。與周禮異。
从示。勺聲。
以灼切。古音在第二部。礿亦作禴。勺龠同部。
1卷上-示
祼
灌祭也。
詩毛傳曰。祼、灌鬯也。周禮注曰。祼之言灌。灌以鬱鬯。謂始獻尸求神時。周人先求諸陰也。
从示。果聲。
古玩切。按此字從果為聲。古音在十七部。大宗伯玉人字作果、或作淉。注兩言祼之言灌。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義以為詁訓。非如讀為之易其字、讀如之定其音。如載師、載之言事。族師、師之言帥。襢衣、襢之言亶。翣桺、桺之言聚。副編次、副之言覆。禋祀、禋之言煙。卝人、卝之言礦。皆是。未嘗曰禋即讀煙、副即讀覆也。以是言之。祼之音本讀如果。卝之音本為卵、讀如鯤。與灌礦為雙聲。後人竟讀灌、讀礦。全失鄭意。古音有不見於周人有韵之文、而可意知者。此類是也。
1卷上-示
禫
除服祭也。
士虞禮記曰。中月而禫。注。中猶閒也。禫、祭名也。與大祥閒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
禫之言澹
。澹然平安意也。
从示。覃聲。
徒感切。古音在七部。玉裁按。說文一書。三言讀若三年導服之導。考士虞禮注曰。古文禫或為導。喪大記注曰。禫或皆作道。許君葢從古文。不錄今文禫字。且祘字重示。當居部末。如𩔊聑聶驫猋皆居部末是也。祘字下出禫字。疑是後人增益。鄭君从禫。許君从導。各有所受之也。
1卷上-玉
璜
半璧也。
鄭注周禮、高注淮南同。按大戴禮佩玉下有雙璜。皆半規。似璜而小。古者天子辟廱。築土雝水之外圜如璧。諸矦泮宮。
泮之言半也
。葢東西門以南通水。北無也。鄭箋詩云爾。然則辟廱似璧。泮宮似璜。此黌字之所由製歟。
从王。黃聲。
戶光切。十部。
1卷上-玉
珽
大圭。長三尺。抒上。終葵首。
見玉人。注曰。王所搢大圭也。或謂之珽。終葵、椎也。為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杼、殺也。按玉藻謂之珽。注云。此亦笏也。
珽之言挺然無所屈也
。典瑞曰王晉大圭以朝日、魯語曰天子大采朝日、管子曰天子執玉笏以朝日皆謂此。司馬相如賦有晁采。晁古朝字。朝采即朝日之大采也。長三尺。博三寸。葢自其中已上殺之。其殺六分而去一。至其首則仍博三寸而方之。鄭云。方如椎頭是也。珽王逸引相玉書作珵。抒今周禮作杼。玉藻注同。杼是也。
从王。廷聲。
他鼎切。十一部。
1卷上-玉
璬
玉佩。
璬珩玦三字、鉉本在玥下瑞上。鍇本則珩玦又綴於部末。皆非舊次。凡一書內舊次可考者訂正之。此自璬至瑵九篆皆飾之類。古者雜佩謂之佩玉。見周禮玉府、大戴禮保傅篇、禮記玉藻。亦謂之玉佩。見詩秦風。
璬之言皦也
。玉石之白曰皦。
从王。敫聲。
古了切。二部。
1卷上-玉
琫
佩刀上飾也。
小雅鞞琫有珌傳。鞞、容刀鞞也。琫、上飾。珌、下飾。大雅鞞琫容刀傳。下曰鞞、上曰琫。戴先生疑瞻彼洛矣之珌下飾。當為鞞下飾。珌文飾皃。有珌與首章有奭句法同。說文訓鞞為刀室。誤也。玉裁按。鞞之言裨也。刀室所以裨護刀者。漢人曰削。俗作鞘。琫之言奉也。奉俗作捧。刀本曰環。人所捧握也。其飾曰琫。珌之言畢也。刀室之末。其飾曰珌。古文作㻫。傳云。鞞、容刀鞞也。謂刀削。其云琫上飾、珌下飾者。上下自全刀言之。琫在鞞上。鞞在琫下。珌在鞞末。公劉詩不言珌。故云下曰鞞。舉鞞以該珌。鞞琫有珌。言鞞琫而又加珌也。王莽傳。瑒琫瑒珌。孟康曰。佩刀之飾。上曰琫。下曰珌。若劉熙釋名曰。室口之飾曰琫。琫、捧也。捧束口也。下末之飾曰琕。琕、卑也。下末之言也。琕即鞞之譌。劉意自一鞘言之。故雖襲毛上曰琫、下曰鞞之云。而大非毛意。至杜預本之注左傳云。鞞、佩刀削上飾。鞛、下飾。又互譌上下字矣。凡訓詁必考其源流得失者、舉眡此。許云佩刀上飾。用毛說。謂一刀之上。非一削之上也。凡刀劒以手所執為上。刀謂之穎。亦曰環。書刀謂之拊。劒謂之鐔。
天子以玉。諸矦以金。
毛傳曰。天子玉琫而珧珌。諸矦璗琫而璆珌。大夫鐐琫而鏐珌。士珕琫而珕珌。天子以玉。故其字从玉。
从王。奉聲。
邊孔切。九部。左傳作鞛。咅奉合音。如棓字亦咅聲之比。
1卷上-士
士
事也。
豳風、周頌傳凡三見。大雅武王豈不仕傳亦云。仕、事也。鄭注表記申之曰。
仕之言事也
。士事疊韻。引伸之、凡能事其事者偁士。白虎通曰。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辯然不、謂之士。
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十。
三字依廣韻。此說會意也。
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
韻會、玉篇皆作推一合十。鉉本及廣韻皆作推十合一。似鉉本為長。數始一終十。學者由博返約。故云推十合一。博學、審問、愼思、明辨、篤行、惟以求其至是也。若一以貫之。則聖人之極致矣。鉏里切。一部。
凡士之屬皆从士。
1卷上-丨
丨
下上通也。
依玉篇。
引而上行讀若囟。
囟之言進也
。
引而下行讀若𨓤。
可上可下。故曰下上通。竹部曰。篆、引書也。凡字之直。有引而上、引而下之不同。若至字當引而下、不字當引而上、又若才屮木生字皆當引而上之類是也。分用之則音讀各異。讀若囟在十三部。讀若𨓤在十五部。今音思二切。囟之雙聲也。又音古本切。
凡丨之屬皆从丨。
1卷下-屮
屮
艸木初生也。象丨出形有枝莖也。
丨讀若囟。引而上行也。枝謂兩旁莖枝。柱謂丨也。過乎屮則為𡳿。下垂根則為木。
古文或㠯為艸字。
漢人所用尚爾。
或之言有也
。不盡爾也。凡云古文以為某字者、此明六書之叚借。以、用也。本非某字。古文用之為某字也。如古文以洒為灑埽字。以疋為詩大雅字。以丂為巧字。以臤為賢字。以𣥐為魯衞之魯。以哥為歌字。以詖為頗字。以𥆞為靦字。籒文以爰為車轅字。皆因古時字少。依聲託事。至於古文以屮為艸字。以疋為足字。以丂為亐字。以𠈪為訓字。以㚖為澤字。此則非屬依聲。或因形近相借。無容後人效尤者也。
讀若徹。
上言以為、且言或。則本非艸字。當何讀也。讀若徹。徹、通也。義存乎音。此尹彤說。尹彤見漢人艸木字多用此。俗誤謂此即艸字。故正之。言叚借必依聲託事。屮艸音類遠隔。古文叚借尚屬偶爾。今則更不當爾也。丑列切。十五部。
凡屮之屬皆从屮。尹彤說。
三字當在凡屮上。轉寫者倒之。凡言某說者、所謂博采通人也。有說其義者、有說其形者。有說其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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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说明
又称”之为言”,是表示通过声训的方式探求语源或揭示训释词与被释词音义相通的关系。